欢迎访问 北京兰泽律师事务所 官方网站! 咨询服务热线:13911208646
Logo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电话:13911208646 蒙律师
网址:http://www.xueyulvshi.com
QQ:782852380
微信:13911208646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9号。北京顺建七层(原鲁班大厦)
案例详情 Home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经典案例 >> 司法解释 >> 案例详情

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1-16   阅读:1016次
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的诉讼,例如减刑、假释等。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2.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3.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就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来看,上文中已经为大家做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判决指解决实体问题,但裁决同时可以对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解决。当然,在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也是可以做出决定的。

上一篇: “隔夜醉驾”宣告无罪判例2则(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
下一篇: 民事案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中国律师 北京律师  北京兰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手机:13911208646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9号。北京顺建七层(原鲁班大厦)
备案号:京ICP备18030980号  技术支持:北京兰泽律师事务所








 

 

 

 

收缩
  • QQ咨询

  • 北京兰泽律师事务所
  • 电话咨询

  • 13911208646